1.診斷原則
依據(jù)患者的流行病學資料、臨床表現(xiàn)及實驗室檢查結果綜合判斷進行臨床診斷,確診須有血清學或病原學檢查結果。
2.診斷標準
2.1 流行病學資料 此是臨床診斷不可或缺的依據(jù)。凡在流行地區(qū)、流行季節(jié)或15天內去過或來自流行區(qū),和/或發(fā)病前5~9天曾有被蚊蟲叮咬史。
2.2 臨床表現(xiàn)
2.2.1 突然起病,畏寒、發(fā)熱(24~36小時內達39~40℃,少數(shù)患者表現(xiàn)為雙峰熱)。伴疲乏、惡心、嘔吐等癥狀。
2.2.2 伴有較劇烈的頭痛、眼眶通、肌肉、關節(jié)和骨骼痛。
2.2.3 伴面、頸、胸部潮紅,結膜充血。
2.2.4 表淺淋巴結腫大。
2.2.5 皮疹:于病程5~7日出現(xiàn)多樣性皮疹(麻疹樣、猩紅熱樣皮疹)、皮下出血點等。皮疹分布于四肢軀干或頭面部,多有癢感,不脫屑。持續(xù)3~5日。
2.2.6 少數(shù)患者可表現(xiàn)為腦炎樣腦病癥狀和體征。
2.2.7 有出血傾向(束臂試驗陽性),一般在病程5~8日牙齦出血、鼻衄、消化道出血、皮下出血、咯血、血尿、陰道或胸腹部出血。
2.2.8 多器官大量出血。
2.2.9 肝腫大。
2.2.10 伴有休克。
2.3 實驗室檢查
2.3.1 末梢血檢查:血小板數(shù)減少(低于100×109 /L)。白細胞總數(shù)減少而淋巴細胞和單核細胞分類計數(shù)相對增多。
2.3.2 血紅細胞容積增加20%以上。
2.3.3 單份血清特異性IgG抗體陽性。
2.3.4 血清特異性IgM抗體陽性。
2.3.5 恢復期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比急性期有4倍及以上增長。
2.3.6 從急性期病人血清、血漿、血細胞層或尸解臟器分離到DV或檢測到DV抗原。
2.4 病例分類
2.4.1 疑似病例:具備2.1及2.2.1、2.2.2、2.2.3~2.2.7之一以上者。
2.4.2 臨床診斷病例:疑似病例加2.3.1(登革熱流行已確定)或再加 2.3.3(散發(fā)病例或流行尚未確定)。
2.4.3 確診病例:
登革熱:臨床診斷病例加2.3.4、2.3.5、2.3.6中的任一項。
登革出血熱:登革熱確診病例加2.2.8、2.2.9、2.3.2。
登革休克綜合征:登革出血熱加2.2.10。
鑒別診斷:登革熱的臨床表現(xiàn)多樣性,應在其不同病期與下列疾病細致鑒別:流感、感冒、鉤體病、腎綜合征出血熱、麻疹、蕁麻疹、猩紅熱、流腦、斑疹傷寒、恙蟲病、瘧疾等。腦部損害表現(xiàn)的病人應與其它病毒性腦炎和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相鑒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