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防疫

2024-04-22 11:01

一、海關規(guī)定

波黑國家間接稅管理局(www.uino.gov.ba)是波黑統(tǒng)一的海關管理機構,于2004年在波黑兩個實體—波黑聯(lián)邦和塞族共和國的海關管理局基礎上成立,2005年1月1日起正式運作。

旅客進入波黑需遵循以下規(guī)定:

根據波黑有關法規(guī),出入波黑可攜帶總價值不超過10000歐元的外幣和支票;同時,在取得授權銀行證明后,可額外攜帶總價值不超過10000歐元的外幣和支票,無需申報。超過上述數額則必須報關,否則一經查出,海關將根據《波黑反洗錢法》向波黑調查保衛(wèi)局報告并進行懲處。

旅客在個人行李中攜帶的物品(包括禮物或紀念品)可免關稅,但此類物品僅為滿足個人以及家庭需要,不得具有貿易進口性質,其總價值不得超過600“可兌換馬克”(約300歐元)。18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得攜帶香煙或酒精類物品。個人物品范圍包括:衣物、衛(wèi)生用品、首飾、照相機、錄像機、便攜式投影儀、便攜式樂器、便攜式錄音廣播設備、便攜式電視機、便攜式打字機、筆記本電腦、兒童車、殘疾人座椅、小型體育器械和醫(yī)療設備等。

對某些特定商品(酒類、煙草等),旅客可攜帶的免稅商品數量限制如下:

(一)煙草類:可攜帶下列三項中的一種 :香煙 200支;卷煙100支;煙草 250克

(二)酒精飲料類: 2升低度葡萄酒;超過22度的酒精飲料1升或開胃葡萄酒;香檳,烈性葡萄酒2升。

(三)香水類: 香水60毫升,清新劑250毫升

如果旅客進入波黑時攜帶的物品超過了上述規(guī)定的限制,應向海關申報,并繳納關稅。旅客繳納關稅實行簡化手續(xù),如隨身物品價值在3,000“可兌換馬克”(約1,500歐元)以下,將按10%的統(tǒng)一稅率繳納。

旅客出入波黑禁止攜帶以下物品:

具有貿易性質的商品,麻醉品、有毒物品、化學品或其他危險品,武器彈藥和爆炸品,其他危害波黑利益和安全的物品;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古董和藝術品。

二、入境檢疫

外國人如來自傳染病疫區(qū),進入波黑必須持有接種疫苗的證明。

波黑關于動植物檢驗檢疫的法律規(guī)定總體上參照歐盟的相關做法和規(guī)定。旅客攜帶貓狗等動物進入波黑時需準備好該動物的原產地和健康證明。證明書上除了需注明動物的詳細資料及所有者的身份資料,還要證明該動物健康狀況良好。對于受保護的珍稀動植物波黑禁止其進出口。

三、新冠疫情期間入境要求­

自2022年5月26日起,波黑終止關于規(guī)定外國人進入波黑的附加條件的決定。(附加條件:對于進入波黑的外國人,需持新冠PCR 檢測或快速抗原檢測陰性報告、接種疫苗證明或新冠康復證明)

 

責編: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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