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如果是來瑞士旅游,且停留期不超過90天,則不需要辦理居留。如果停留期超過90天,或者是來瑞士工作(注:無論時間長短),則必須辦理居留。
瑞士各州移民局負(fù)責(zé)外國人居留證件的頒發(fā)、延長及注銷。具體事宜請咨詢所在州移民局。
加入瑞士國籍程序分為正常入籍、簡化入籍和重新入籍三種。正常入籍程序要求在瑞士居住時間滿一定年限,掌握當(dāng)?shù)卣Z言,融入瑞士社會,尊重瑞士法規(guī),不對瑞士的內(nèi)外安全造成威脅。簡化入籍程序主要面向瑞士公民的外籍配偶,或父母一方為瑞士公民的子女。重新入籍程序主要針對因故失去瑞士國籍的人士。從2018年1月1日起,瑞士新《國籍法》開始生效,總體上提高了對外國人入籍申請的審批要求。申請人必須持有瑞士永久居留證(C類居留證) 才可申請加入瑞士國籍。C證是在瑞士居住了5年的歐盟國家公民或10年的其他國家公民才能得到的永久居留證,需要每5年延長一次。申請人必須在入籍所在州內(nèi)居住至少2至5年。未成年人可以申請簡化入籍程序,8-18歲的未成年人在瑞士的居住年限可以得到加倍計算。
2010年,瑞士聯(lián)邦政府通過一項打擊通過假結(jié)婚獲取瑞士國籍的法令。該法也適用于登記同居者。
詳細(xì)信息請查詢?nèi)鹗柯?lián)邦移民局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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