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入日本國內的物品需書面向海關申報;攜帶物品超過免稅范圍者,須提交《攜帶品分離運輸行李申報單》。同時,攜帶黃金(金條、金塊等)不超過1kg,但與其他物品總價超過20萬日元的免稅范圍時,不論重量及純度,均需填寫攜帶品分離運輸行李申報單,并交納相應稅費。如攜帶現(xiàn)金等有價證券超過100萬日元或攜帶黃金(金條、金塊等,純度90%以上)超過1kg時,除填寫攜帶品分離運輸行李申報單以外,還需填寫《支付手段等攜帶輸出輸入申報單》。
責編:小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