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國籍的取得主要有出生、血統和婚姻關系三種途徑。根據尼2015年頒布的新憲法及2006年《尼泊爾公民法則》有關規(guī)定,出生時父母一方為尼公民者,可申請尼國籍,但尼政府未必予以批準。出生在尼、可證明持續(xù)在尼居留并有房產或租房證明者,可申請尼國籍,但尼政府未必予以批準。與男性尼公民結婚的外國女性在退出原有國籍的情況下,可申請尼國籍。
未入籍但需長期在尼居留者,可向尼移民局申請以下簽證:
商務簽證:需提供尼政府機構出具的推薦信、本人公司注冊文件、公司稅務文件、行業(yè)注冊文件、股東身份證明、投資者簡歷等材料;
學習簽證:需提供學校錄取通知書、尼教育部推薦信、銀行存款證明、教師或學校員工的工作許可、聘書或任命書等;
工作簽證:需提供尼勞動部門出具的外國人工作許可、尼政府機構出具的推薦信、無犯罪記錄證明等;
結婚或親屬關系簽證: 需提供結婚證或親屬關系證明、尼方配偶或親屬的尼籍身份證明等。
詳情可參閱尼移民局網站(英語)https://www.immigration.gov.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