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證延期
如需延長簽證所允許的停留期,請持所住酒店確認件和回程機票,在簽證到期前到移民局辦理,一般最多再延長60天,共可停留90天(包括此前的30天簽證)。
二、居留手續(xù)
在馬工作人員及其家屬,馬籍人員的非馬籍配偶等,可向移民局申請相關居留簽證。
發(fā)給在馬工作外國人的居留許可有效期是開放的。只要工作許可有效,其居留許可也有效。請隨身攜帶工作許可,以備查驗。
持有效工作許可、有效居留簽證外國人的配偶和不滿18周歲的孩子,在30天簽證到期前,憑雇主同意信和結婚證、孩子護照(或孩子出生證)的英文譯本到移民局申請依親簽證。請?zhí)崆案暮炓烙H簽證,如果非法滯留后申請改簽,可能會被移民局拒簽,并被立即驅逐出境。
三、外國人在馬工作規(guī)定
(一)馬對外籍勞務的輸入控制和管理非常嚴格。在入境馬爾代夫工作前,需和雇主確認是否有工作配額,若有配額,雇主需在馬移民局系統(tǒng)在線提交申請,獲批后,會得到一份就業(yè)許可(Employment Approval),并且雇主需提前購買好相應保險,在確認上述程序和材料齊全后,方可入境馬爾代夫。
(二)外國人持旅游簽證入境后,未經許可,不準就業(yè),不準做生意,不準從事任何有償或無償的職業(yè)。已經持旅游簽證入境的外國人,即使已取得工作許可,亦必須離境后重新入境,才能得到居留簽證。
(三)工作許可辦理程序和條件
1、外國人赴馬工作許可由馬雇主申請辦理,包括馬企業(yè)、外國在馬投資的企業(yè)。當地企業(yè)雇主申請外籍雇員的條件是業(yè)主在當地難以招聘到的技術或管理崗位,才可以從國外聘用。根據馬政府對外商投資提供的優(yōu)惠條件,外國投資企業(yè)可聘用外國管理、技術和非技能性勞務人員。
2、提供資料
在馬申請工作許可需要向簽發(fā)機構提交的文件或資料包括申請表,雇主信息,擬申請聘用的外國人持有的學歷證書、執(zhí)業(yè)技術資格、工作簡歷等。獲得工作許可批準的外國人只能持有工作許可副本(原件由馬雇主保存)。
3、馬駐華使館確認
為便于此類人員順利出境赴馬,馬駐華使館負責對其工作許可副本進行確認。通過確認的,使館官員會在工作許可副本上簽名并加蓋印章。
四、國籍政策
馬爾代夫是單一穆斯林國家。